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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河航运影响分析及干流和分洪道过流能力复核专题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水许可字〔2019〕112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对小清河航运影响分析及干流和分洪道过流能力复核专题研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小清河航运影响分析及干流和分洪道过流能力复核专题研究项目:开展河道干流过流能力、小清河分洪道启用条件、航道淹没影响、通航条件下洪水调度及非汛期水量调度、流域水资源应急保障等方案的研究。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其他工程标:小清河航运影响分析及干流和分洪道过流能力复核专题研究项目。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规模:/。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需包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5人。
5.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次招标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11日08:30:00~2023年8月16日08:3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确认参与项目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孙中峰
联系电话:0531-66895726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45-1号
招标代理单位:华体会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人:刘军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lzb85@163.com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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